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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动全校党员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来源:监察审计处

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平台特别是平台中“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在党员中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充分实现这一传播平台的宣传教育功能,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省供销社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订阅关注

各党总支、支部要把推广好、使用好这一平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强力推进,认真组织发动党员订阅关注,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订阅关注,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订阅关注,其他党员积极订阅关注。

二、加强引导,发挥平台功能

各党总支、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强的党性,全面落实省纪委和省供销社要求,引导党员利用“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

三、强化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党员订阅关注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亲自抓落实,每个党总支、支部确定1名联络员,落实订阅关注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要确保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含学生党员)对新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的订阅关注比例均达到50%以上;关注订阅情况(附件2、附件3)应于10月25日和12月11日前分两次汇总上报至学院监察审计处。各党总支、支部确定的联络员、联系电话请于9月27日前报至学院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孟妤齐(63865767),报送邮箱:acmjcsjc@163.com

附件:1. “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订阅微博微信公众号关注操作说明

2. 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

3. 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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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