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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4 来源:科研处

各处室、院部、中心: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务必在8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电子发送至科研处邮箱acmkyc@126.com

2017年8月24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7〕121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课程要求

各高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认定范围和课程要求,对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条件和申报书(教育部文件附件2),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遴选,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课程,择优申报。要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审查,提供政治审查意见和学术性评价意见,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

二、申报和推荐组织工作

(一)组织工作。本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认定工作,我厅委托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具体实施。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要积极配合本次认定工作,负责提供在该平台上线课程申报所需的“课程数据信息表”,保证数据真实全面客观,并保证申报推荐课程过程中课程运行顺畅和安全。

(二)申报材料报送。我省采用“网上申报与推荐”方式,高校直接通过“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www.chinaooc.com.cn)”(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申报。请各申报高校提供学校联系人信息和“工作网”账号信息,填写“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相关信息表”(见附件2),于8月7日前发邮件至115937874@qq.com。“工作网”将于8月中下旬开通,届时由各拟申报高校按照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陆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

(三)关于申报材料内容。申报书中的第六、八、九项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在网上申报时填写;第七项附件材料清单中的材料需要盖章或者签字后彩色扫描为PDF格式上传;其他具体要求参见“工作网”公布的操作指南。

(四)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截止于8月28日。

(五)纸质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结束后,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课程后,将通知推荐课程所在高校,请推荐课程所在高校在“工作网”平台打印申报书,并确认第六项课程负责人签字,第八项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附件材料原件一起,按照课程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9月12日前寄送至合肥市包河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图书馆张雪娟老师(经了解,只有顺丰快递能送到图书馆内)。

请各校以此为契机,做好已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的建设,我厅将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

(六)申报推荐工作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联系人:彭璐,电话:0551-62831841。

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联系人:张雪娟,电话:15156075118。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upload/2017_08/17082420407182.zip

高厅函40号文附件1.doc:

upload/2017_08/17082420404776.zip

高厅函40号文附件2.doc:

upload/2017_08/17082420419083.zip

高厅函40号文附件3.doc:

upload/2017_08/17082420416470.zip

高厅函40号文附件4.doc:

upload/2017_08/17082420414221.zip

高厅函40号文附件5.doc:

upload/2017_08/17082420416359.zip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相关信息表.xlsx:

upload/2017_08/17082420428467.zip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