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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活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团委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中专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进一步激发共青团组织的青春活力,引导团员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学院团委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活力团支部”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级、2016级高职专科班级团支部,2013级、 2014级、2015级、2016级五年制高职班级团支部

二、评选时间

2017年4月23日至5月5日

三、评选内容

(一)思想建设(30%)

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理论学习、讨论、交流活动。

(二)学风建设(30%)

团支部成员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风氛围浓厚,各类评奖评优等荣誉占一定比例,在学院里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阵地建设(40%)

(1)团支部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活动要有广泛的群众性,能够涉及支部每一位成员。在开展支部工作时富于创造性和连续性,以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独特的工作形式,体现本支部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