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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来源:

各二级学院:

根据《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为认真做好学院2017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在籍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处处起表率作用。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50%,每学期操行成绩均在85分以上,无补考课程。

5.在校期间,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且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学金或在省级以上各类大赛中获得过奖项。获奖等级高、次数多、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名额分配

学院优秀毕业生按照毕业生人数的8%比例评选,2017年毕业生人数4260人,评选名额为341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四、时间安排

1. 2月28日前,各毕业班辅导员组织评选,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所在学院。

2.3月3日前,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将《2017年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和《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送学生处(纸质表及电子版)。

3.3月13日前,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将初审合格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定。

4.3月15日前,经学院研究,确定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学院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工作程序,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及材料上报工作。

2.规范填写《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由本人填写,“综合表现”和“获奖情况”由辅导员填写、所在学院审核,“学业成绩”由所在学院审核填写、教务处审核。

3.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工作粗疏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毕业前因违纪违法等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学院优秀毕业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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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