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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5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 来源: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学院的建设和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校庆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请你们做好校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14年5月17日之前报送校庆办。

一、评选范围

全院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均可参评。

二、评选名额

先进个人名额为在职在岗教职工总数的20%,校庆领导组评议产生60名,另有部分机动名额供院领导调配。

三、评选条件

1、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贯彻、落实校庆工作的决定,服从校庆工作安排,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同志们积极参加校庆工作。

2、高度重视校庆工作,能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勇挑重担,按照学院的部署,全身心投入到校庆工作中。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积极承担校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出色地完成交办的校庆工作任务。

4、自2013年5月以来,在校庆筹备、组织实施阶段及校庆期间积极参与校庆工作,尽职尽责,乐于奉献,成绩突出,且受到好评。

四、评选工作程序

个人按照评选条件,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经校庆领导组初评后,报院领导研究决定。经院领导审定的先进个人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对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表彰和奖励

学院将颁发“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5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

附:50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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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