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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8 来源:

各院系,各毕业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字函〔2013〕1号)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为认真做好我院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13年在籍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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