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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报刊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来源: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为确保2013年我院报刊征订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原则:本着“实用、够用、节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图书信息中心的功能,实现资源共享。

二、征订标准

1、离退休人员征订报刊,由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按个人需求,统一办理征订,每人报销仍按省社规定的标准参照执行:厅级570元、处级280元(含科级以下离休人员)、一般人员170元。

2、各行政部门、研究所可订报纸1份和1至2份与业务相关的专业刊物;院系部可订报纸1份,每个专业教研室可征订相关专业刊物不超过3份;院领导根据需要征订;图书信息中心按有关要求征订。

三、征订要求

1、行政部门所订报刊要贴近本部门工作职能;院系部及教辅部门所订报刊要贴近本专业教学、贴近岗位需要、贴近教科研;图书信息中心所订报刊要贴近大学生学习、贴近教学、贴近学术研究;离退休人员及活动室所订报刊要贴近老年生活。

2、各部门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征订,或征订与本部门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

3、各部门须填写征订回执单,写清楚报刊、杂志的代号、名称及全年价格。经办公室、图书信息中心审核后,报院领导审定,由图书信息中心统一征订。

4、各部门征订的报刊请妥善保管、有效使用,不允许占为私有。征订的专业刊物年底统一交院图书信息中心装订成册,以作公用。

四、征订时间

各部门报送征订单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日,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2013年度报纸、期刊征订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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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