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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8 来源:

各院系部、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励广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扬高尚师德,提升育人水平,根据《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院学字〔2010〕74号)和《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班主任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度内担任2009级、2010级、2011级各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担任五年制高职2007级、2008级各班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2.切实履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密切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财贸素养教育、建设优良班风学风等方面均有突出成绩和表现。辅导员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成绩位于年级排序的前50%。

3.在各类学生奖学助学工作中,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能经常深入班级、走访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2次,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注重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生工作方面的总结、体会或论文。

4.班级学生欠费率低于10%;班级无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评选名额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比例按全院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30%掌握(不重复计算),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部

辅导员班主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