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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5 来源:

各院系部,各毕业班级:

根据《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为认真做好我院201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12年在籍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处处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50%,每学期操行成绩均在85分以上,无补考课程。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且获得过院级以上奖学金或在省级以上各类大赛中获得过奖项。获奖次数多、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名额分配

按照毕业生人数的8%比例评选,2012年毕业生总人数3076人,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246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四、时间安排

1.3月6日前,各毕业班组织评选,将推荐人选报送所在院系部。

2.3月8日前,各院系部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将《2012年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和《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送学生处(纸质表及电子版)。

3.3月16日前,学生处进行审核,将初审合格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4.3月20日前,上报学院领导研究,审定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学院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要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及材料上报工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规范程序,对照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2.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工作粗疏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3.毕业前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的,则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