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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生办理201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7 来源:

2011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学生处分别于5月26日、6月1日作了三个场次的助学贷款政策宣讲。为方便广大学生办理,再次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1年6月10日—6月30日

二、办理地点:院行政楼三楼学生处

三、办理对象:2011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学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指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四、办理内容:

1、农村金融机构:首次办理和续放贷款的在校学生均需开具“贷款生源地证明”,并持此证明在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和续放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院学生处网页(http://www.aftvc.com/xsc/)。

2、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时不需开具“贷款生源地证明”,要求在6月30日前上网办理申请贷款手续。首次办理的学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

、登陆后申请办理;二次办理的学生,使用登录名或身份证登陆系统申请办理。登陆时,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的八位数字,如密码修改后遗忘,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由资助中心老师将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

各县区资助中心的联系电话在院学生处网页上可查到。(http://www.aftvc.com/xsc/view.asp?id=217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相关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51-386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