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服务指南 校长信箱

关于2011~2012学年度在校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2 来源:

各院系部、各班级:

下学期在校生开学时间为:9月3日至4日报到,9月5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新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1.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请各位同学将本通知相关内容转告家长,做好开学准备,按时足额缴费,认真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2.对无特殊情况欠费的学生,新学年学生证不予注册。

3.因家庭经济困难,缴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入学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缴费方式

1.现金缴费

以现金缴费的学生,请在开学报到时本人到学院财务处结算中心缴费,同时领取缴费收据。

2.银行卡刷卡缴费

通过刷卡缴费的学生,请在开学报到时本人持银行卡到财务处结算中心通过P0S机刷卡缴费(免收个人手续费),同时领取缴费收据。

3.银行代扣缴费

通过银行代扣缴费的学生,请于8月15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院办理的建设银行龙卡或农村信用社农金卡。在开学报到后请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缴费收据。

4.银行汇款缴费

通过银行汇款缴费的学生,请于8月15日前在家庭所在地的任何银行,将应缴费用足额直接汇入学院的下列账户,须在汇款单中注明自己的班级、姓名、学号。在开学报到时请本人持汇款单据到财务处结算中心领取缴费收据。

账户名称: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账 号:34001455008059865831

三、暑期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初凭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书到学生处登记,贷款划转到学院账户后,再通知本人到财务处进行学费结算。

咨询电话:学生处3865899、财务处3865831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2011~2012学年度各专业缴费标准(专科层次)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