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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3 来源:

各处室、系部、教辅部门:

根据合肥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迎接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需要,经研究,2008年12月2日至7日内在全院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发动,人人参与。改善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关系你我,人人有责。希望全体师生从自己做起,全面净化校园环境,认真清理办公、学习、生活场所卫生。

二、通力合作,分工负责。教学区:公共部分及流动教室由总务处负责,固定教室由各系部负责;生活区:学生公寓的公共部分由总务处负责,宿舍内部由学生处和各系部负责;学生食堂及周边由总务处负责;各服务企业的卫生由总务处协调并负责;行政区:办公楼内各单位的办公场所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由院办负总责;环境卫生:由各系部按原定区域划分各行其责,由院团委负责;必要的卫生保洁工具由总务处负责供应。

三、2008年12月5日下午3时,学院爱卫会将进行检查评比。

学院爱卫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