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和《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15〕306号)等文件精神,省社制定了《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经省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2月17日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15〕30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现结合我省供销合作社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正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思维和生产生活方式。尤其是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近五年平均增速高达63.6%,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已经成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