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4

各处室、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坚决防止 “四风”反弹,狠抓节点,严明纪律,确保廉洁文明过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在重要时间节点上高度警醒,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以及收受粽子等端午节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6.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7.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参与赌博等。

二、切实加强教育管理

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确保风清气正。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和纠正奢侈浪费行为,营造崇尚廉洁文明、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令行禁止、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551-63865767

 

                                         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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