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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动态

关于做好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05/17 30

关于做好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本学期于2016年6月26日停课,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时间定于第十九周(2016年6月29日~ 7月2日),考试科目见附件一。

二、考查

考查课第十九周(2016年6月27日~ 28日)由各院系、部集中安排,提倡考查形式多样化,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请各院系、部认真做好试卷的审核工作。

考查科目务必请各院系、部将试题电子版并附答案在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存档。

三、命题、制卷

1.考试科目要求同课头同试卷,时间100分钟,考教分离,流水阅卷。

2.试卷电子文件名为“××班《××××》科目期末考试A、B卷及答案”,命题内容按试卷格式输入(试卷格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不详之处,请到文印室咨询。

3.同一套试卷的A、B卷重复不得超过20分;试题份量适中,杜绝过早的大面积交卷现象。

4. 试卷头上的班级、课程名称应规范,课程名称一律采用课程表上的名称。

5. 命题教师须与所在院系部签署试卷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由各院系部和教务处各保管一份。

6.题型应能突出综合能力的考核,每题分值应适中。

考试试题并附答案(A、B卷)各打印一份,请各院系、部主任认真审阅并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起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批示制卷。

四、阅卷及试卷存档

期末阅卷和成绩录入工作于2016年7月4日 ~ 7月6日进行,各课程的成绩请于2016年7月6日前交教务处;2016年7月7日教务处、各院系部核分。

考查课试卷与考试课试卷同样装订,要求装订答案、试卷分析。

考试课纸质试卷由教务处存档;考查课试卷、多样性考核试卷由系部存档(如电子答卷、方案等)。

五、检查

“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和“作业检查表”将于2016年6月17日发给各院系部,请认真检查并填写,两表请于2016年6月24前交教务处。

六、上交资料

为规范教学管理、期末计算课酬,请各院系部教研室、各任课教师将相关资料于2016年6月24日前交教务处。

1.教研室上交的资料:教研室工作手册、教研室学期工作总结。

2.任课教师上交的资料:教师授课手册、教案、听课记录等。多课头、新课完成的其它工作,请附文字说明并需教研室主任,院系部主任签字。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请各院系部教研室按要求统一安排教师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若个别科目确需外聘老师,应尽快落实并报送教务处审定。

教务处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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