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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旅游英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2 点击量:

安徽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旅游英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广德、宿松县旅游局:

  根据《安徽省旅游局“旅游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皖旅办〔201678号,以下简称《方案》),我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旅游英才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一)“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高职高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的骨干“双师型”专任教师,共遴选资助10人。

  (二)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本科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在读研究生,共遴选资助10人。

  (三)创新设计型英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本科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本科生,共遴选资助10个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团队5-10人。

  (四)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类专业在校生,共遴选资助10个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团队5-10人。

  (五)乡村旅游创客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专业艺术人才,共遴选资助10个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团队5-10人。

  (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省级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四星级以上饭店、出境游组团社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共遴选资助120人。

  (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分为四个子项目,分别为导游大师工作室、旅游非遗传承师工作室、旅游培训师工作室和旅游规划师工作室项目。导游大师工作室项目面向全省高级导游人员,共遴选资助5人;旅游非遗传承大师工作室项目面向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遴选资助5人;旅游培训师工作室项目面向旅游企业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共遴选资助5人;旅游规划师工作室项目面向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专门从事旅游规划计划的专业技术人员,共遴选资助5人。

  (八)服务技能紧缺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2015年度通过小语种导游考试并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共遴选资助20人。

  (九)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从事旅游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5),共遴选资助20人。

  二、项目活动

  (一)“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

  项目鼓励开展工学结合、“师带徒”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活动,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之一:

  1.在课题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出版等方面有研究成果;

  2.在省级以上期刊杂志公开发表1篇旅游相关专业论文。

  (二)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

  项目支持入选人员开展旅游相关对策研究、行业产业调查、案例诊断等应用性研究,选题参考范围包括:

  1.全域旅游

  2.旅游+、旅游新业态

  3.乡村旅游、旅游精准扶贫

  4.旅游安全、公共服务

  5.旅游产品、商品开发

  6.旅游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

  7.旅游人才开发、旅游教育等

  (三)创新设计型英才培养项目

  项目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成果实践转化应用导向,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之一:

  1.旅游项目、产品、线路设计开发

  2.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开发

  3.旅游营销宣传推广方案设计

  4.旅游厕所设计和技术、管理创新

  5.旅游企业管理创新

  6.旅游应用APP设计开发

  7.智慧旅游项目、产品设计开发等

  (四)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

  项目以引导在校大学生广泛深入行业产业一线,了解、服务旅游业发展亟需为导向,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之一:

  1.旅游志愿服务

  在重点旅游景区、旅游休闲度假区、游客集散中心等游客密集区域开展旅游咨询、导览讲解、应急救援、市场秩序暗访监督、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

  2.乡村旅游扶贫入村帮扶

  在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发展状况调查、入户帮扶指导、咨询和培训等志愿服务。

  3.文明旅游宣传教育

  在重点旅游区域等通过丰富生动的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

  (五)乡村旅游创客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鼓励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扎根乡村创业活动,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

  1.对本地区乡村旅游的业态提升、转型升级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

  2.解决当地农民就业人数至少10人以上;

  3.有稳定的营业收入,市场认可度高。

  (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有关事项我局另行通知。

  (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1.导游大师工作室以加强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导游行业宣传为导向,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

  (1)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至少带3名“徒弟”;

  (2)研究导游带团工作,总结规律,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导游工作相关文章。

  (3)为旅游行业产业或旅游院校至少举办1次导游或旅游工作相关专题的公益讲座;

  (4)积极参与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导游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2.旅游非遗传承师工作室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行业的传播和发展为导向,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

  (1)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至少带3名“徒弟”;

  (2)非遗项目的产品被列为旅游商品,非遗项目在旅游景区景点定期组织宣传展演;

  (3)为旅游行业产业或旅游院校至少举办1次非遗传承相关专题的公益讲座;

  (4)积极参与各级旅游行政部门举办的行业技能大赛和推介活动。

  3.旅游培训师工作室项目以加强旅游企业培训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旅游行业培训质量为导向,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

  (1)组织或主持行业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2)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有关旅游行业人力资源培训与管理的论文; 

  (3)编写1份完整的行业培训教材和课件;

  (4)为旅游行业产业或旅游院校至少举办1次旅游培训相关专题的公益讲座。

  4.旅游规划师工作室项目以加强旅游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化、创新型、高水准的旅游规划人才为导向,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

  (1)至少完成1项旅游规划创新创意设计作品;

  (2)开展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定点帮扶,至少帮助完成1项旅游规划设计,并指导实践;

  (3)至少参加1次与旅游规划相关的行业服务工作,如专家咨询等;

  (4)为旅游行业产业或旅游院校至少举办1次旅游规划专题公益讲座。

  (八)服务技能紧缺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以加强导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从事小语种导游工作为导向,支持开展下列项目活动:

  1.每季度带团(小语种旅游团队)至少1次,安全顺利,获得好评;

  2.积极参加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行业技能大赛和社会公益活动。

  (九)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项目

  项目培养一批具有旅游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前沿水平,在国内省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高层次领军青年专家,支持开展课题研究、学术研讨等项目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5)。

  三、项目管理

  (一)“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创新设计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旅游培训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综合考虑有关院校招生规模、办学水平、服务地方旅游业发展情况和地区平衡等因素,择优遴选院校并分配项目名额(见附件1)。

  (二)乡村旅游创客人才培养项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服务技能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具体名额不限,各市旅游局(委)根据本地区行业发展情况、人才队伍现状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项目申报

  (一)“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创新设计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由获得项目名额的院校面向全校宣传动员,按照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评审、遴选,推荐人员确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二)乡村旅游创客人才培养项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服务技能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项目由各市旅游局(委)负责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个人积极申报,根据《方案》中遴选资助对象基本条件,逐个审核把关,统一组织上报,并指导开展项目活动。

  (三)申报人员应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填写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对口报送至省旅游培训中心项目执行办公室或所在市旅游局(委)。

  (四)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和项目执行办公室对各市旅游局(委)申报资料集中开展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遴选。

  五、项目验收

  (一)入选人员(项目团队)须建立“旅游英才培养计划”项目档案,保存项目相关各类原始资料及项目阶段性和最终成果,收录项目申报书、项目总结等。项目档案将作为项目验收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和项目执行办公室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和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开展情况优异、组织管理有序、各方面反响良好、项目成果突出的予以重点表扬和宣传。对项目开展情况不理想、组织管理混乱、有关方面反响不佳、项目成效较差的,在下一年度项目名额分配时减少或取消。

  (四)各市旅游局(委)应将项目实施与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按照通知要求为项目开展创造有利条件,适时组织督查指导。

  (五)所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旅游英才培养计划”项目进行统筹管理,积极与所在市旅游管理部门或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接,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六、项目经费

  (一)安徽省旅游局按照《方案》中各项目资助标准,直接向入选人员(项目团队)所在单位统一划拨项目经费:“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为每个入选项目团队(每位入选教师)提供5000元项目经费,2016年一次拨付;创新设计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创客人才培养项目为每个入选项目团队提供10000元项目经费,2016年一次拨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为每个工作室提供10000元项目经费,2016年一次拨付;服务技能紧缺人才培养项目为每位入选人员提供5000元项目经费,2016年一次拨付。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项目为每位入选人员提供30000元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2016年拨付15000元,2017年拨付15000元。

  (二)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旅游英才培养计划”项目经费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三)有关单位应于项目经费到账后就本单位“旅游英才培养计划”所有项目经费总额向安徽省旅游局统一开具一张正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收据(付款单位:安徽省旅游局,内容:“旅游英才培养计划”项目费),并附具体说明,寄送至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四)本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支出,用于入选人员(项目团队)开展项目活动时发生的各类直接相关经费开支。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向个人发放。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项目经费。不得在不同入选人员(项目团队)之间调剂使用。

(五)有条件的市旅游局(委)或单位可为项目提供配套经费。

(六)安徽省旅游局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有关单位或入选(项目团队)项目资格,并收回项目经费。

  七、其他

  (一)请于10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信息表报送至相应的项目执行办公室或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安徽省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联系方式

  1.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张治国

  电话:0551-62999579

  邮箱:754548260@qq.com

2.安徽旅游培训中心(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徐小亮

  电话:0551-62526085

  邮箱:5910277@qq.com

附件:1.项目名额分配表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信息表

4.安徽省旅游局“旅游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5.安徽省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2016918

 附件1-5.rar

上一条: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省社科联2016年度“三项课题”研究与评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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