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遴选结果的公示
(第三批次)
遵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的精神,我院在相关院系组织学生及指导老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该项目评审组认真的评审,并本着“择优扶强、确保实效、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项 目 名 称 | 指导老师 |
1 | 张璇 | 合肥新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闫 彦 |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或电话方式向学院纪检委和科研处反映。受理人:胡善珍63865803;席清才63865093。
科研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