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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2-24 [来源]: [浏览次数]:

12月20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魏磊、王媛带队部分同学,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开展《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旁听一场蓄意杀人案的审理。

当天庭审的案件是市中院进行的发回重审案件,内容是一个精神分裂倾向的四十五岁妇女因私怨故意杀害邻居5岁男童既遂行为审判。

旁听过程中,同学们对庭审程序、两审终审制度、审判监督程序、合议制度、回避制度等有了直观的了解和认知。此外,同学们表示,庭审现场,控辩双方激烈的辩论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真实感受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经济法》授课教师魏磊在实践课程后进行了总结,表示该案件审理程序完整,同学们通过旁听该案,应结合课堂教学中证据的相关学习内容进行思考,如证据的种类、关联性、证据的论证作用、证据链条完整、排除合理怀疑等,同时也要从中进一步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律意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公民,为国家依法治国做出自己的贡献。(供稿:魏磊;审稿:王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