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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委书记“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2022-12-13 11:00   团委

各院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群众说了算”评价机制,根据《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度团委书记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团委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以下简称“满意度测评工作”)是指在院部、班级等基层团组织书记和团员青年代表对我校团委书记年度工作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二、评价对象

2022年度担任校团委副书记人员(主持校团委工作)

三、操作流程

(一)开展述职

团委书记于12月初就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述职要围绕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联系服务团员青年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进行。

(二)问卷调查

面向全体团员,以线上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二维码附后),由学校团委制定并发放问卷,各团总支书记组织指导所属团支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参加测评人员知晓测评工作要求,能客观公正的完成测评。

(三)开展评议

采取“背靠背”无记名方式,团总支书记填写《团委书记满意度测评表》(附件),并通过谈话形式对团委书记进行评价。

(四)形成结果

根据测评情况总结测评结果并形成反馈意见。

四、结果运用

测评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达到参评人数60%以上,测评结果视为满意;测评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少于参评人数60%的,测评结果视为不满意。测评结果向学校党委反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参考。连续两年评价结果较差的,原则上高校党委予以调整。

五、有关要求

请学院团总支于1215日前组织不少于30名团员青年代表完成团委书记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并由团总支填写《团委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表》(附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校团委203办公室。

附件:《团委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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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3

附件【附件:团委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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