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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文件精神,提升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不断提高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特举办学院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增强辅导员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拓工作视野,促进相互交流,陶冶职业情操,提高职业能力,展示职业风采,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参赛人员

参加人员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分为专职组和兼职组。专职辅导员全部参赛,兼职组参赛选手:大位会计学院推荐2人参赛,其他院系各推荐1人参赛。各院系于3月25日将兼职辅导员参赛名单报送学生处。

三、比赛项目

按照《安徽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参考项目及其主要内容形式》,为了提高比赛的针对性、实用性,比赛活动包括五个比赛项目:

(一)网文写作

网文写作不限字数,不限文体,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笔试限时30分钟。

(二)主题演讲

比赛内容:参赛选手围绕抽选主题,进行即兴演讲,展示辅导员的综合能力。

比赛方式: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专项测试。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准备15分钟,限时5分钟。

(三)谈心谈话

比赛内容: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对学生经常出现的问题、困惑分析能力以及沟通技巧。

比赛方式:采用现场的方式进行专项测试。经现场抽题,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由工作人员进行简单配合。限时5分钟,评委现场评比。

(四)案例分析

比赛内容:综合应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生涯规划、事务管理等辅导员工作技能,对现实工作中发生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解决。

比赛方式:采用现场的方式进行专项测试。现场抽题,参赛选手根据题目要求,从案例背景、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启示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限时5分钟,评委现场评比。

(五)班情熟识及资助政策问答

比赛内容:班级学生的熟识度,学生姓名、班级、寝室、开课情况、家庭经济情况、获助情况;国家、学院奖助学政策,医保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等。

比赛方式:采用现场随机抽题,即刻作答,要求准确无误的表述学生的相关信息,完整解释资助政策,处理与资助工作有关的具体事例。主要考察辅导员对于班级学生情况的了解程度,对资助政策的把握程度,处理具体资助工作的能力。

四、奖励办法

成绩计算:单项比赛满分均为100分,个人最终成绩为参加单项比赛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获奖等级。

奖项设置:专职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兼职组设一等奖1名,二、三等奖各2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比赛安排

六、活动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作为考察和检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认真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二)各院系要组织全体辅导员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熟悉班级学生情况及相关资助政策。

(三)参赛辅导员要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比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充分展示我院辅导员队伍的精神风貌。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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