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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爱心教育口语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学字〔2012〕137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爱心教育口语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开展财贸素养教育,丰富爱心教育活动载体,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举办第二届爱心教育口语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主要为2012级新生,每个学院推荐3名选手、每个系推荐2名选手参加学院比赛。

二、时间地点

口语大赛定于11月21日下午13:30,在图书信息中心模拟导游3D实训室举行。

各院系于11月20日上午将参赛选手名单及参赛题目报送学生处,并统一抽取选手比赛顺序。

三、比赛规程

1.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每人7分钟,参赛选手要把握好现场比赛时间,不足时或超时均要酌情扣分。

2.选题范围:比赛内容要紧紧围绕爱心教育主题,联系实际,言之有物,注重效果。参赛选手从以下指定题目范围内自选一道比赛题目,做好充分准备,要求脱稿比赛。

(1)《撒播爱的种子 收获新的感动》;

(2)《感恩从心开始 让爱充满人间》;

(3)《爱心点燃希望 真情传递梦想》;

(4)《心存感恩 爱心永恒》;

(5)《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6)《那些让人感动的瞬间》;

(7)《用爱心筑起中华长城》;

(8)《百善孝为先》;

(9)《爱心促和谐》;

(10)《最无私的爱》。

3.评分标准:采取10分制评分。

主题内容3分:讲稿原创,紧扣主题,旁征博引,结构清晰,富有创意;口语表达3分: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口齿清晰,语速适中,措词得当;台风仪表2分:衣着整洁,端庄大方,举止得体,情趣高雅,富有激情;整体效果2分:应变能力强,感召力强,知识面宽,脱稿比赛,时间恰当。

4.计分方法:前3位选手由评委集中评议后一并亮分,其余选手演讲结束后逐一亮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为选手的最终得分。

5.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8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60元。对获奖的选手现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费。

四、活动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赛前认真准备,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赛。口语比赛讲稿内容由所在院系审核把关。

2.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需要演示PPT课件的、配音光碟的,于11月21日中午12:30到模拟导游3D实训室交工作人员,确保比赛有序进行。

3.举办比赛时,各院系部组织学生代表到现场观看。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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