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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爱心教育口语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新生班级:

为深入扎实开展财贸素养教育,丰富爱心教育活动载体,提升学生财贸素养,提高演讲口才技能,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学院特举办“爱心教育”口语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2011级学生,每个学院推荐2名、每个系推荐1名参加学院比赛。

二、比赛内容

1.内容要求:口语比赛内容要紧紧围绕爱心教育的主题,结合实际,言之有物,采取自选题目与给定题目相结合。

2.自选题目:从本学期2011级爱心教育口语训练学生处统一安排的4个主题题目中自选题目(参见学字〔2011〕18号文件)。

3.给定题目:围绕爱心教育内涵命题,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以抽签形式抽取题目。

三、比赛形式

1.比赛时间:定于12月7日下午3:00在5102教室举行。

12月5日下午各院系将参赛学生名单及参赛自选题目报学生处,并统一抽取比赛顺序。

2.比赛规程:比赛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自选题目口语比赛。比赛规定时间为每人5分钟;

第二轮为给定题目口语比赛,比赛规定时间为每人3分钟。

参赛选手比赛时间不足时或超时的,均以1分钟为计时段,酌情扣分。

3.评分标准:采取100分制。评分细则如下:

主要内容:讲稿原创,紧扣主题,旁征博引,结构清晰,富有创意(30分);

口语表达: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口齿清晰,语速适中,措词得当(30分);

台风仪表:衣着整洁,端庄大方,举止得体,情趣高雅,富有激情(20分);

综合效果 应变能力强,感召力强,知识面宽,脱稿比赛,时间恰当(20分)。

4.计分方法:前3位选手由评委集中评议后一并亮分,其余选手演讲结束后逐一亮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为选手本环节的得分。

最终得分:第一轮比赛成绩×60%+第二轮比赛成绩×40%。

5.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8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60元。对获奖的选手现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费。

四、活动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赛前认真组织,选拔推荐选手。自选题目的讲稿内容由所在院系审核把关。

2.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需要自带演示PPT课件的、配音光碟的,于12月7日中午13:00到5102教室将光碟交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3.举办比赛时请各院系部认真组织学生代表观看。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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