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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励广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扬高尚师德,提升育人水平,根据《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院学字〔2010〕74号)和《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班主任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度内担任2009级、2010级、2011级各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担任五年制高职2007级、2008级各班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2.切实履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密切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财贸素养教育、建设优良班风学风等方面均有突出成绩和表现。辅导员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成绩位于年级排序的前50%。

3.在各类学生奖学助学工作中,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能经常深入班级、走访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2次,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注重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生工作方面的总结、体会或论文。

4.班级学生欠费率低于10%;班级无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评选名额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比例按全院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30%掌握(不重复计算),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部

辅导员班主任人数

评选名额

大位会计学院

36

11

雪岩贸易学院

32

10

行知管理学院

23

7

财税金融系

16

5

旅游管理系

19

6

电子信息系

18

5

艺术设计系

11

3

基础部

4

1

东校区中专部

6

2

合计

165

50

四、评选办法

1.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从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责任心、执行力、创新能力、工作绩效等。

2.考核标准为班级评比量化考核占50%、院系部对班主任工作考核占30%、任课教师对班级测评考核占20%。将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依据考核成绩排序结果,对照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审批。

五、工作安排

4月20日前,各院系部将优秀班主任考核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

4月28日前,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提出优秀班主任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批。

5月10日前,学院行文表彰,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和奖金,宣传报道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在考核年度内,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凡符合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的,不占评选名额。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时间不足一个学期的,只参加工作考核,不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

3.统计学生欠费情况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3日,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核对班级学生欠费情况,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4.各院系部提供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的事迹简介电子版(300字左右、第三人称)和1张数码照片,于4月25日前发送至学生处。

5.受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填写《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优秀班主任登记表》交所在院系部,于5月10日前报送学生处。主要事迹要求内容真实、成绩突出、文字简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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