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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2020级社会扩招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申报(补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文件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附件7《安徽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第三条:“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二、申报材料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

②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三、申报流程

原则上应在全国征兵网上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经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校财务处学生处审批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事务中心C202室)。

四、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五、注意事项

1.2019级、2020级社会扩招退役士兵已经提交申报材料且经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2.2019级社会扩招退役士兵未提交申报材料的教育厅审核未通过的(含删除自主就业的、未盖章的、个人基本信息手写的、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可以再次申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享受2020-2021学年和2021-2022学年的学费减免政策。

3.2020级社会扩招退役士兵未提交申报材料的教育厅审核未通过的(含删除自主就业的、未盖章的、个人基本信息手写的、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可以再次申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享受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和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政策。

4.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请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事务中心C202室),联系电话:0551-63865899,联系人:武老师 蔡老师。

5.材料逾期未交,贻误申报的,责任自负。

学生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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