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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社会扩招新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1〕35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级社会扩招新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为2021级社会扩招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名额分配

本次分配我院2021级社会扩招新生国家助学金名额223人,其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33人。

按照各二级院部2021级社会扩招新生人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人数):

三、评审办法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为:A档每生每学年4000元;B档每生每学年3000元;C档每生每学年2000元。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享受A档每生每学年4000元。

3.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4.具体按照《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四、评审程序

1.各二级院部依据《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格规范评审推荐程序。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为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二级院部初审、学生处审核、学院研究审定、名单公示、材料上报。各二级院部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并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3.严格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2个工作日,二级院部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逐级报送。

五、时间安排

11月23日前,各二级院部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处,并完成系统数据审核上报;

11月26日前,学生处审核汇总,上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12月8日前,将初审合格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12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二级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复印件(加盖公章);《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2.报送要求:评审报告是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各班级分配名额、班级和院部公示、初评结果等情况。



学生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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