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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第二届“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规则

发布时间:2011-04-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第二届“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大学生演讲比赛规则

一、评分标准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演讲效果、熟练程度四部分,满分为10分。

1.演讲内容:3分

观点正确,紧扣主题,事例恰当;(1分)

结构合理,角度新颖,文笔流畅;(1分)

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1分)

2.语言表达:3分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音纯正;(1分)

语言生动,语速恰当,自然流畅;(1分)

表情达意,富有情感,讲究技巧。(1分)

3.演讲效果:3分

精彩有力,引起共鸣,感召力强;(1分)

精神饱满,态度亲和,注重礼仪;(1分)

举止端庄,服饰得体,仪表大方。(1分)

4.熟练程度:1分

演讲要求脱稿;(0.5分)

时间控制在10-12分钟。(0.5分)

二、参赛要求

1.演讲稿由所在系部审核把关,将电子版交学生处。

2.需配乐演讲者,请于12:30前到5103教室将光盘交工作人员。

3.参赛选手须于13:00前到5103教室报到,按照各系部的抽签序号依次上台演讲。如个别选手有特殊情况的,可调整比赛顺序,在最后一名选手演讲后,按照其原抽签序号依次顺延进行。

三、评分办法

1.采用10分制评分。评委人数为7—9人。

2.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累加平均分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3.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次类推。

四、比赛时间

2009年4月22日下午1:30,在5103教室举行。

学生处、团委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二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大学生演讲比赛评分表

时间:2009年4月22日下午13:30

地点:5103教室

序号

演讲题目

参赛

选手

演讲内容

(3分)

语言表达

(3分)

演讲效果

(3分)

熟练程度

(1分)

总分

(10分)

1

《关注》

杨诚

池研哲

2

《少年强则中国强》

高倩倩

3

《永不放弃》

施美娟

4

《与未来同行》

葛馨

5

《重新振作》

吴天杉

6

《登上人生的峰顶》

王亚之

7

《青春昂扬曲》

范宇亮

王宇轩

8

《趁年轻,要赶早》

曹新瑞

9

《心怀一粒树的种子》

倪媛媛

蒋雪

江蜜

10

《青春,自强不息》

俞凌霄

11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孙媛媛

乔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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