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cvg黄金城会员登录首页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作者:admin 时间:2011-05-04 点击数: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对于在文体活动、劳动卫生、青年志愿者工作等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学院授予相应的“单项积极分子”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比条件
爱国爱校,服从大局,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一学年两学期考试考查课无不及格课程;德育测评成绩每学期80分以上。此外,还必须具备下列相应的具体条件:
1.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在各级各类文体比赛中取得优良成绩,为学院赢得良好声誉。
2.劳动卫生积极分子
积极完成校爱卫会、学生会劳动卫生部所布置的各项劳动任务(如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大扫除等),自觉维护学校优良环境,认真搞好寝室卫生,为创建文明单位(寝室)作出一定的贡献。
3.志愿服务积极分子
积极组织、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活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校风班风建设和学生公寓管理中作出较大贡献。
  二、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比例和办法:
  1.单项积极分子每学年评选一次,每班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院、系两级学生会和团组织的干部、干事按职数的20%评定。
2.评选时间与程序,比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
三、表彰:
1.单项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单项积极分子登记表”归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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