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434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学生处审核、院系互审的基础上,确定我院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合格名单,一般困难20人,困难2424人,特殊困难20人,计2464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学生处网页“下载中心”或者点击链接(upload/2015_10/15102713557678.rar)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2日下午17:00之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学生处反映,请署实名及所在班级,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咨询投诉电话:63865803、63865899
学生处邮箱:aftvcxsc@126.com
省教育厅投诉电话:62831889
获助学生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