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434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2014-2015学年度学院评奖评优初审名单公示情况,经班级评选、院系推荐、学生处审核,现将我院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8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18人)推荐学生初审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学生处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呈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