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牵头部门
| 协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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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 核查学生欠费和未还图书情况,由毕业班辅导员通知相关学生清缴学费、清还图书。
| 财务处、图书馆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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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 整理《顶岗实习鉴定表》 。
| 教务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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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及科目交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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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整理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
| 学生处
| 院系部、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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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招生就业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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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班宿舍验收交接工作。
| 总务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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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整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交学生处。
| 学生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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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打印毕业生成绩单,交学生处。
| 教务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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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毕业生欠学费、欠图书名单交学生处。
| 财务处、图书馆
|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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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 毕业证书审核、打印、盖章发至院系部。
| 学生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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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毕业生就业派遣单位交学生处、保卫处。
| 招生就业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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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
| 办理毕业生《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发至院系部。
| 招生就业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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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发至院系部。
| 保卫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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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11日
| 毕业生一站式服务:
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转移党组织关系;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
清缴学费、清还图书、教材费结算多退少补;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书。
| 学生处
| 组织人事处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财务处
保卫处
图书信息中心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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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13日
| 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装袋、封档等。
| 学生处
| 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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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 办理毕业生档案移交、邮寄等工作。
|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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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一站式服务须知: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到所在院系部,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其他欠学费的学生,需先到财务处缴清费用,凭学费缴清证明到学生处领取。委托人事档案关系代理的学生,其户口迁移证、个人档案由学院负责转递。
2.毕业生的相关证件应由本人到校领取。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校领取的,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可委托他人代领。
3.毕业生党员持本人《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组织人事处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4.需办理就业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到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