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55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二级院部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合理分工,有序推进,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并于2024年5月28日前将项目任务书电子版(PDF格式、小于10M)报送至教科研管理中心邮箱(acmkyc@126.com)。
附件1:202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